咨询电话: 029-63609288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30) (7:45-12:00 13:45-17:30)

心理热线: 4008-960-960 (10:00-18:00 20:00-24:0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要闻速递

陕西省精防办赴陕南地区督导精神卫生工作通讯

陕西省精防办赴陕南地区督导精神卫生工作通讯

2013521523,授陕西省卫生厅委托,省精防办督导组一行8人,在省精神卫生中心吴斌副院长的带领下前往安康、汉中两地,对其辖区内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患者档案、查看随访和网络信息录入等方式,分别对业务质控、信息数据维护、专项资金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此次被督导的单位包括安康市精防办、汉滨区老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恒口镇卫生院;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汉台区将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过督导,吴斌副院长对安康、汉中两地的精神卫生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汉中市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亮点: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和支持精神卫生工作;二、市精防办、市精神病医院对“中央补助地方经费——精神卫生项目”工作,能按照要求实施,工作规范对“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项目”指导到位。三、社区基层专干认真负责,能按要求对患者进行建档随访管理。

省精防办梁小平主任针对各地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持续整改建议:

安康市:

一、按照国家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框架,精防机构应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并按要求完善和设立专家治疗组、工作督导组、应急医疗处置组;

二、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尽快下拨,工作任务按照经费明细和实施方案执行;

三、加强对基层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

汉中市:

一、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省级文件要求及时下拨省级防治经费,便于精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尽快完成市级《精神卫生法》培训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2012版)》进行建档。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对安康、汉中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陕西省精防办  张超

2013-5-27


 

 


 

 

 

 

 

版权所有©635威尼斯 - 威尼斯澳门人登录welcome 备案号: 陕ICP备05003745号-1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东段与包茂高速交叉点东南角 邮编:710061 医院咨询电话: 029-63609288上班时间:(8:00-12:00,14:00-17:30)

医院传真:029-85820960 医院办公室邮箱:jwzxyb@126.com 

网站邮箱:sjwzxzgk@163.com 技术支持:动力无限